手机站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国内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强化VOCs问题整治

来源:未知 编辑:春天 时间:2021-08-10
导读: 8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
    8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针对当前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石化行业,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兰炭)、农药、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化工行业为主,并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于2021年10月底前、其他地区于12月底前,组织企业自行完成一轮排查工作。
    《通知》提出,一要开展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各地要系统梳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各项任务措施和2020年生态环境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反馈的VOCs治理问题,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回头看”工作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二要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各地要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石化行业,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兰炭)、农药、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化工行业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加油站、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认真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放标准和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等开展排查整治。
    《通知》强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于2021年10月底前、其他地区于12月底前,组织企业自行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并形成行政区域内企业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
    《通知》要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化等中央企业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专业队伍,对下属企业开展系统排查,高标准完成各项治理任务。2021年12月底前,汇总集团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报生态环境部。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特色服务|企业建站|其他服务|法律声明|版权隐私|付款方式|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2-2022 中华纸业杂志社 版权所有 鲁ICP备10014844号-1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101号│ 新媒体部:0531-88192261 │ 采编部:0531-88935343 │ 市场部:0531-88522949 │
中华纸业传媒微信公众号
可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