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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9月1-30日开展危废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春天 时间:2020-09-03
导读:省生态环境厅决定9月1日—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多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省生态环境厅决定9月1日—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本次执法行动将转变执法理念,从开展大气、水执法延用的“现象执法”理念,转变为涉危险废物的“过程式”执法新理念,聚焦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全面排查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环节、全链条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偷存偷排偷放、非法生产、非法转移、违规存储、私自填埋、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企业和个人的环境守法自觉,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划定重点区域:本次执法检查将聚焦全省工业园区,重点检查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等190家开发区和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等96个化工园区。
    选取重点行业:将重点核查所有涉酸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农药行业。
    突出重点内容:对企业生产原料、产品和产生危险废物种类与环评及批复进行逐工序、逐环节比对,核查原料、产品以及危险废物产生量之间的逻辑关系,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内部转运暂存、转移处置等全环节台账,深挖彻查不申报、不转移或去向不明的产废,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倾倒、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本次执法行动将继续发动广大群众对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经核查举报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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