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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征税期限将近 美国对中国无涂布纸的反倾销调查又来了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编辑:春天 时间:2021-02-05
导读: 2021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尼西亚、和葡萄牙的无涂层纸(UncoatedPaper)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
    2021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尼西亚、和葡萄牙的无涂层纸(UncoatedPaper)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3月3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1年4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5年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澳大利亚、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葡萄牙的无涂层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无涂层纸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02.56.1000、4802.56.2000、4802.56.3000等。
    2016年1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澳大利亚、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葡萄牙的无涂层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无涂层纸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6年3月3日,美国对澳大利亚、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葡萄牙的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征税令、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涉案产品发布反补贴征税令。
    2016年2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尼西亚和葡萄牙的无涂层纸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无涂层纸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政府补贴。在该裁决中,6名委员均投肯定票。
    公告最终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裁决如下:绿点全球贸易公司(GreenpointGlobalTrading(MacaoCommercialOffshore)Ltd)和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AsiaSymbol(Guangdong)PaperCo.,Ltd)的倾销幅度为84.05%;中国普遍的倾销幅度为149.00%。另一方面,亚太森博有限公司(AsiaSymbolCompanies)的补贴率为7.2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SunPaperCompanies)和芬欧汇川集团(UPM)的补贴率为176.75%;中国普遍的补贴率为7.23%。
    所谓“日落复审”,就是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又称期满复审。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任何最终反倾销税,均应自征收之日起,或自涉及对反倾销和损害同时复审的最近一次行政复审之日起5年内终止。“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是继续生效、延伸和提高税率,还是终止。因此,积极参与反倾销“日落复审”,是企业和产品重新回到国外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打破反倾销裁定的转折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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